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强化校园安全防线,2024年2月26日、3月1日、3月2日,国资处领导率领经营科对相思湖、思源湖、武鸣三校区的合作食堂及超市等经营性商铺进行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电(气)安全等专项大检查。



以上图片为相思湖校区现场检查图片



以上图片为思源湖校区现场检查图片



以上图片为武鸣校区现场检查图片
首先,检查人员对合作经营(社会)食堂及超市等经营性商铺查验经营资质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卫生设施、食品分类、原料进货、食材存储、操作加工过程、餐具消毒以及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同时对存放的食材、预包装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有序、规范摆放。督促负责人落实好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在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重点是对合作经营(社会)食堂及超市等经营性商铺的消防及用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了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存放易燃易爆违禁品,灭火器是否到期,摆放位置是否正确,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是否有超负荷运行的用电安全隐患的现象。做到了排查不漏一处,排患务尽、不留死角。
最后,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现场整改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我们将立即进行整改,并由专门的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整改过程。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食堂和商铺,我们要求他们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经营科的相关人员也将对这些机构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严格把控食品质量,确保食堂及超市等商铺的安全运营。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以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焦点。因此,我们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初审:梁哲宁,复审:钟庆光,终审:黄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