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2026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验收结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组织校内验收专家和监督员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依据采购合同条款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
二、项目编号:GXZC2025-G3-000485-CGZX
项目中标单位:华保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中标金额:1938.339895万元
四、验收时间:2026年7月10日
五、项目验收内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合同约定内容
六、验收结论:2026年第一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本次验收合格。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938.339895万元):壹仟玖佰叁拾捌万叁仟叁佰玖拾捌元玖角伍分,该项目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本次支付2026年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服务费用,金额共计241.724175万元。
七、验收小组成员:(验收专家:阙菲菲、覃新清、郑瑞肯)、(监督员:陈其锋)
八、公告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17日
在公告期间内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报送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二坡四栋308-2),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521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2日